支联会案判刑彰显法律公义
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就「支联会」、李卓人、何俊仁、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,违反《香港国安法》第23条的案件判刑。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,法庭的裁决和判刑断定此案情节严重,必须严惩以彰显法治。

邓炳强今日会见传媒时说,案件清晰揭露「支联会」的本质,其纲领目标是要推翻和破坏中国共产党在《宪法》下的领导地位。「支联会」长期利用不同幌子举行各类公开活动,包括试图举办非法集会,以口号煽动市民作出所谓的抗争,实际上是有意在香港社会埋下仇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种子,透过激起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厌恶、憎恨等情绪,煽动他们颠覆国家政权,必须依法震慑。
邓炳强指出,断定案件情节严重的原因有六。其一,案发时仍然有人不愿意接受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,也不接受《宪法》和《基本法》所确立的宪制秩序。被告等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气氛下作出煽动言行,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面对更大风险。其二,被告等的言行和作为并非单一事件,而是持续长达14个月。其三,被告等利用各种活动和不同社交平台犯事。
其四,被告具动员和影响力,其言论和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并非寂寂无名之辈可比。其五,被告的活动属于全港性、接触面广,影响遍及不同年龄层,潜在妨害不容轻视。其六,即使被告相信他们的主张可能违反《宪法》和《香港国安法》,但仍一意孤行,属有预谋举动。
邓炳强说,法庭对本案的定罪和判刑告诉公众,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偷梁换柱,实际上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,特区政府也认为判刑彰显法律公义和维护香港核心价值。
他续说,留意到近日有外部势力恶意攻击和抹黑法庭早前依法作出定罪裁决,以及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。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,法庭也已多次清楚指出,本案被告并非因为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,法庭只会单纯考虑和本案相关的法律和证据,以决定控方是否能将控罪证明至毫无合理疑点。所有被告都是严格根据香港适用法例和在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权法案》的保障下,接受公平审讯,不受任何干涉。
邓炳强表示,维护国家安全是全港市民应有之义,也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。特区政府会继续依法有效防范、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,确保「一国两制」行稳致远。